路加福音14:25-35
我一直不太明白這一段耶穌的教訓,雖然我也曾以這篇信息為題材, 鼓勵弟兄姊妹作主門徒。但在這個清明節的日子,失去手足的,失去配偶的,痛心不捨之情又如何去默想這段經文的意義。是否有些日子,神的話會失去衪的感召呢?是否有些時候我們不用太認真看待衪的吩咐? 那甚麼時候才要認真看待? 神的話語幾時認真幾時不需要,決定權在誰手上?
14:35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
願我們聽到主的吩咐,任何時候任何處境都一樣,帶著衪的美意和叮囑。
14:33 這樣,你們無論甚麼人, 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 就不能作我的門徒
許多時候,我們是先順服才會知道原因
我們是先撇下,才能拿得起
我們是先聽才能說
我們是先恨惡才懂得愛
我們是先背十字架才能作主門徒
禱告:
主啊,我明白了,求主幫助我。